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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北仑区将血友病纳入新农合特殊病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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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16: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市北仑区将血友病纳入新农合特殊病补偿范围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余芬 通讯员 方克 陈夤莹)“与今年政策对比,明年我区新农合政策的调整主要可以概括为‘三升一降’和‘两扩大’。”近日,记者采访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时了解到,我区已对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作出较大调整。其中筹资、补偿标准等大幅提升,政府将投入近亿元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届时将有16万名左右参合农民受益。
  据了解,2012年度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445元提升至856元,其中各类本区户籍参合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缴纳参合资金(民政救助对象经由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准,其个人参合资金从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中支出),其余656元全部由各级财政补助负担。在提升人均筹资标准的同时,补偿标准全面提升,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政策范围内补偿标准,由原来乡镇级、区级、区外级最低标准的65%、60%、45%分别提升至75%、70%、50%,门诊也由35%提升至40%。此外,年度补偿封顶额度也将大幅提升,住院有效费用实际补偿上限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特殊病种门诊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门诊由1200元提高至1300元。在筹资和补偿标准“三升”的同时,乡镇级、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有效费用起付线分别由原来的500元、800元下降至300元和600元。
  此次新农合政策调整还扩大了特殊病种补偿政策中的病种范围,在原“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精神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六类的基础上,再增加“儿童孤独症”、“血友病”两个病种。另外还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原农村14周岁以内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参合儿童大病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新增了提高“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保障待遇政策(针对全部参合患者)。患上述两类疾病的参合人员,住院费用可享受政策范围内75%的补偿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当前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工作。据悉,今年我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16.8万,应参合人口参合率98.9%,居全市前列。今年1月至8月,已对10110例住院人次和60.75万门诊人次进行了补偿,共支付住院补偿资金3564.55万元,门诊补偿资金1849.51万元,每人次平均补偿金额分别为3525.77元和3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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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4: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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