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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新农合10月1日起将提高血友病等特种病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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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17: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3日讯(记者 林深圳 通讯员 林毅伟) 10月1日起,龙文将提高各级新农合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和门诊特殊病种统筹补偿比例。
  此前,住院补偿方面,龙文区乡镇、区级、区外这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均为80000元,但补偿的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各不相同。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补偿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9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75%;区外公立(或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50%。
  10月1日起,在起付线、封顶线不变的前提下,住院补偿比例调整如下:区内乡镇卫生院由90%提高到96%,区级医院(龙文医院、东方医院)由75%提高到86%,区外公立医院由50%提高到60%。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从10月1日起,在年度补偿封顶线不变的情况下,龙文区将门诊特殊病种统筹补偿比例从原来的30%提高到50%。
  龙文区门诊特殊病种年度补偿封顶线具体为:重症尿毒症透析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苯丙酮尿症、儿童听力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补偿封顶线均为10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心功能不全、精神分裂症补偿封顶线均为5000元;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补偿封顶线均为2500元;支气管哮喘补偿封顶线为1500元;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结核病(辅助治疗)补偿封顶线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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