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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新农合将血友病纳入门诊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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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5: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胶州市新农合将血友病纳入门诊补偿范围

  人民网济南9月8日电 为进一步减轻参合居民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胶州市自9月10日起,将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血友病、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精神病、高血压病并发症和糖尿病并发症等十种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的特殊病种,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
  特殊疾病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费用按所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予以补偿。尿毒症透析治疗、白血病病人大额门诊年度报销限额2万元;恶性肿瘤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病人大额门诊年度报销限额5000元;其它疾病大额门诊年度报销限额3000元。
  凡是患有以上病种的参合居民,均可到所在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申请加入特殊疾病管理。(张好钢 郭辉 王红艳)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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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6: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岛市的对血友的政策 一直走在山东各市的 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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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8: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政策表面看是很好,实际一点都不好。血友病门诊一年限额3000元,3000管什么事呀。我们这里没有设限额。门诊住院都可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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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18: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好世界 发表于 2011-9-15 18:55
这个政策表面看是很好,实际一点都不好。血友病门诊一年限额3000元,3000管什么事呀。我们这里没有设限额。 ...

虽然3000元/年的限额少了一点,但有总比没有好!从无到有,应该看到这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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