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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重症慢性病鉴定开始申报 血友病患者请及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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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4: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丁垒 通讯员张国富) 记者从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2011年度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已经启动,今天起患有重症慢性病的城镇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即可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表,申请鉴定。

  哪些病种能申请
  2011年度参加基本医疗职工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新增了血友病,目前已达17种,分别为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血友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症慢性鉴定的病种有4种,分别为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

  到哪儿领鉴定表
  焦作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均于13日开始。也就是即日起,患有重症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可以到单位或就近医保定点医院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表,也可以直接到市人社大厦一楼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3号窗口领取相关表格并盖章、登记,各医保定点医院或参保单位也应于26日前将汇总名单报送至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重症慢性病鉴定预计10月中旬进行,鉴定地点在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公费医院)体检中心。

  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醒的是,参加重症慢性病鉴定的参保者应提供完整的相关病史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应是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住院病历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复印件(必须由医院病案室和医保办审核盖章确认);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

  为方便重症慢性病患者,焦作市医保中心决定,目前已鉴定上并享受重症慢性病待遇的病人今年可不参加鉴定,相关重症慢性病待遇享受时间顺延至2012年12月31日。
  此外,市民也可拨打焦作市医保中心医疗科电话8826866咨询详情。

  来源:焦作日报 作者:丁垒 张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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