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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新农合增加了血友病等重大疾病医疗补偿规定和门诊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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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2: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日照7月19日电 近年来,莒县以构建全民医保、惠民医保、和谐医保为目标,统筹覆盖城乡医保群体,逐步构建起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了多险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合力保障的多层次保障格局。
  据了解,2011年莒县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筹资额达到了250元,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不断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封顶线,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未成年、成年居民分别提高到了8万元、5万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今年,新农合又增加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医疗补偿规定和慢性病及其他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规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莒县还积极开展了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从2010年开始开展了新农合门诊统筹总额预付试点,2011年又将试点工作延伸到了住院环节,杜绝了基金不合理支出,有效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简化报销流程,畅通报销渠道,新农合实现了全县范围即时结报,投资300余万元,为全县458处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了微机设备500余台件,实现了新农合报销“一卡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补偿。
  在构建“三位一体”全民医保体系的基础上,莒县还积极与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相衔接,将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也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活动。2010年救助城乡患者284人,救助金额6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家庭的就医负担。
  莒县自2001年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1年参保人数达到4.96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在规范城镇职工参保的基础上,将尚未参保的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了城镇职工医保范围,2010年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0.14万人,覆盖率达到了100%;2008年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11年参保人员6.41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2005年启动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逐年提高,2011年参合群众近94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9.5%。由此,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县范围的无缝隙覆盖,增强了群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周建海 周绪通 梁家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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