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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可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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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平市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可得到救助
  大武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南平市红十字会获悉,南平市于2011年5月启动了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有效减轻城乡困难居民的医疗负担。截至目前,南平市共有412名重特大疾病患者得到救助,救助金额达598.85万元。
  据介绍,省红十 字会调整了今年大病救助政策,将救助对象调整为4类,增加2个救助病组,并实行差额累进救助的补助办法。

  救助对象调为四类
  在救助对象方面,由原来的6类救助对象调整为4类,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归入城乡低保对象,不单列;取消特殊困难家庭这类对象。调整后的4类救助对象分别是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申请救助需经民政部门认定,一般指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吴淑琴介绍,调整规定中还明确规定,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拥有私家轿车等较高价值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两年内建设或者高档装修住房的;家庭成员有入托高价幼儿园、自费择校就读、自费出国留学或劳务的;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日常生活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新增两个救助病种
  患上恶性肿瘤、尿毒症、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这样的重特大疾病,让许多贫困家庭举步维艰,而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有效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今年,除了原来的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5类大病,救助病种还新增地中海贫血、血友病2个病种。

  救助标准差额累进
  在救助标准方面,此次调整包括计算基数、计算方式两方面。吴淑琴告诉记者,救助金发放计算基数,原来是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后,所余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调整后改为住院医疗总费用。
  在计算方式上,凡年度内患上述7类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3万至5万元部分(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2万至5万元),按10%给予救助;5万至10万元部分,按15%给予救助;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0%给予救助;20万元以上部分,按30%给予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封顶20万元。
  “这一调整,让救助标准不容易混淆。”吴淑琴表示,符合条件的居民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在3万元以上,其中,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2万以上的,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申请救助。
  来源:闽北日报 记者:杨秀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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