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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城镇居民门诊大病慢性病经办程序及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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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8: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烟台市芝罘区城镇居民门诊大病慢性病经办程序及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胶东在线网5月7日讯(通讯员 史鹏钰 孟倩宇) 2012年1月1日,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近日,芝罘区医疗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对市级统筹后市民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基本政策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芝罘区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满的城镇失业人员及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芝罘区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小学阶段学生,可按学籍在芝罘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未成年居民(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4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老年居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每人每年1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2012年以前标准为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8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每人每年10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是怎样规定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30日为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其他时间办理新参保缴费,城镇居民自缴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参保条件未缴费或中断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在以后参保时,需要一次性补缴以往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2012年以前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缴费期。)
  4、城镇居民怎样参加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及不在校的未成年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及缴费,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在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及缴费。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哪些方面?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统筹大病病种及统筹慢性病病种患者门诊医疗、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和住院分娩补助等费用。
  6、城镇居民怎样办理《医疗保险证》?
  城镇居民在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后,由其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劳保所或所就读的学校为其办理领取《医疗保险证》。如果《医疗保险证》丢失,参保人员持街道或学校开具的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一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医疗保险事业处补办。
  相关链接二:待遇标准7、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及住院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根据医院等级按下列标准支付:一级医院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70%,三级医院支付58%。(2012年以前标准为一级医院支付70%,二级医院支付60%,三级医院支付50% 。)
  参保居民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800元。
  8、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未成年居民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市级统筹前,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支付80%。起付标准为每次意外伤害100元,意外伤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9、慢性病病种有哪些?报销比例是多少?
  统筹慢性病门诊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慢性病门诊起付标准为300元。慢性病患者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目前暂按一种认定。具体病种和限额为:1.糖尿病1000元;2.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1000元;3.类风湿关节炎1000元;4.重症肌无力1000元;5.系统性硬化病1000元;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1000元;7.血友病2000元10、大病病种有哪些?报销比例是多少? 1.白血病;2.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3.脑出血后遗症;4.颅内肿瘤(良性);5.椎管内肿瘤(良性);6.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7.重度烧伤;8.肝硬化失代偿期;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功能失代偿期);10.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11.糖尿病合并并发症;12.脑梗塞后遗症;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股骨头坏死(行减压植骨手术后,行髋关节置换术前);16.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强迫症);统筹大病门诊起付标准为3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患者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支付60%。(2012年以前标准为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支付50%。)
  11、城镇居民年度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统筹病种(大病、慢性病)门诊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和住院分娩补助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2012年以前标准为一个医疗年度,住院费和统筹病门诊医疗费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

  经办程序
  12、申请大病、慢性病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门诊统筹病种时,患者应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2.《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申请认定表》;3.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含相关检查报告单);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13、居民因病住院怎样办理入院、出院及报销手续?
  参保患者住院48小时内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入院通知单等到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医院医保办对参保患者的身份进行核对,如果符合住院标准、属于报销范围等,进行网络确认,收取适当的住院押金。参保患者到病房后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患者出院时持出院小结及押金单到住院处结算完住院医疗费用后,到医保办办理报销。
  14、转诊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确需异地转诊就医的,应本着逐级医疗的原则转诊。由《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指定名单》内的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组织专家提出转诊意见,科主任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确认后加盖印章,报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经批准转诊治疗,在《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入医院指定名单》内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经批准转诊治疗,在《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入医院指定名单》以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20%,剩余部分,由转诊医院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标准与参保人员审核结算。
  15、芝罘区范围内定点医院级别如何规定?
  三级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解放军第107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烟台市传染病医院、烟台海军医院、芝罘区肺科医院、烟台市口腔医院、烟台芝罘医院、凤凰台医院、烟台东方医院、芝罘区妇幼保健院、烟台爱民康复医院、烟台仁爱医院、康爱眼科医院、成友中医颈椎风湿病医院、烟台广济脑科康复医院、烟台海港医院、康博医院、烟台阳光丽人医院、解放军烟台疗养院。
  一级医院:烟台白石肛肠病医院、烟台通华医院、烟台万华医院、烟台幸福医院、黄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烟台海洋医院、只楚医院。
  16、芝罘区范围内异地转出医院指定名单有哪些?
  1、烟台毓璜顶医院;2、烟台市烟台山医院;3、烟台市中医医院;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7医院;5、烟台肺科医院;6、烟台芝罘医院。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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