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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2年将推出加大新农合“重特疾病”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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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4: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黑龙江省2012年将推出加大新农合“重特疾病”报销范围
  15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推出加大新农合“重特疾病”报销范围,在部分县级医院率先破除“以药养医”等举措,加大力度解决百姓看病就医难问题。
  8种疾病提高报销比例。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将0-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两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特疾病”补偿范围,将报销标准提高到医疗总费用的70%。探索将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特疾病”保障范围。
  破除以药养医,九所县医院动“大手术”。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今年在黑龙江省9个县级医院,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推进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管等综合改革,率先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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