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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血友病患者注意:鞍山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开始体检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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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3: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鞍山血友病患者注意:鞍山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开始体检认证
  通过认证后,明年起参保人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方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可按相关政策进行报销。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今日起我市开展今年第二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体检认证工作,即日起18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受理参保人员体检报名登记。通过本次体检认证后,2012年1月起参保人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方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相关费用可按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已经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不需要再次报名及体检。第二次体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据介绍,上次我市共有4000多位参保居民通过认证。
  据了解,各定点医院从即日起受理体检报名。参保人根据所患慢性病种类,选择慢性病所对应的一所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到该院医保科报名,按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
  参保人报名及体检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两年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志》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的《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参保人提交的《住院病志》等材料不再返回,需备份留存)。通过本次体检认证后,2012年1月起参保人在该所定点医院就医,方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据介绍,我市各医院成立以医保科为主的机构,负责门诊慢性病体检和认定的组织工作。各医院按照所承担的门诊慢性病种,每个病种成立相应的专家组,负责门诊慢性病的体检和认定工作,专家组由2-3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各医院根据各慢性病种的报名人数,及时安排体检时间。专家组按《门诊慢性病种认定标准》进行体检、认定,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在《门诊慢性病申请表》“专家组意见”一栏中填写认定依据,并将支持认定依据的相关资料附在《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后。各医院将及时完成体检认定工作,保证201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市民能享受到待遇。
  各医院对体检、认定结果进行复核,符合《门诊慢性病种认定标准》者,加盖医院医保科或医务科章;同时将通过认定的参保人相关信息按慢性病种录入《门诊慢性病体检认定汇总表》。社会保险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医院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抽检。
  社会保险局复核通过的,由体检医院向患者本人发放《门诊慢性病卡》。从2012年1月1日起新增门诊慢性病患者持医疗保险IC卡、《门诊慢性病卡》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结算。各慢性病种的认定时间为每半年一次,每年(12个月)复审一次。
  凡符合门诊慢性病种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不同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实行定点就医。经认定符合门诊慢性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每年只允许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其间不得更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种待遇的患者门诊一次开药量为两周。
  中心医院
  鞍钢总医院
  市中医院
  医大鞍山医院
  双山医院
  长大医院
  第二医院
  第三医院
  第四医院
  曙光医院
  传染病医院
  市血栓病专科医院
  市老年病医院
  铁东骨伤病医院
  立山区医院
  万良糖尿病医院
  汤岗子医院
  鞍钢千疗
  注:各医院承担的门诊慢性病种各有不同,参保人可详询各医院医保科。
  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出血或脑梗塞)
  重症肌无力
  再生障碍性贫血
  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
  慢性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
  血友病
  糖尿病合并症
  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银屑病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白塞氏病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类风湿性关节炎
  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症
  慢性肾功不全(非透析治疗)
  脑垂体瘤泌乳素瘤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运动神经元病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
  支架手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

  来源:千山晚报 作者: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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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13: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门诊慢性病体检25日前报名
  即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内第二次门诊慢性病体检认证工作开始,患慢性病的参保人员25日前可到18家门诊报名登记。
  即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内第二次门诊慢性病体检认证工作开始,24种门诊慢性病患者可以到定点医院报名体检了。已经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此次不需要再次报名及体检。
  今年5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种增加到24种,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提高了,各慢性病种需要每半年认定一次。昨日,记者从鞍山市社保局了解到,即日起,患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以到18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报名登记,经体检认证合格后,明年1月1日起,参保患者就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18家定点医院任选一家
  目前,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共有18家,18家定点医疗机构各自承担相应的门诊慢性病治疗服务。按照规定,参保人根据所患慢性病种类,从《定点医院与慢性病对照表》(见附表)中选择其中一所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到该院医保科报名,按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一旦确定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即日起,参保人可以到自己所选的定点医院报名体检,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包括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两年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志》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的《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参保人提交的《住院病志》等材料不再返回,请备份留存)。体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

  明年起享门诊慢性病待遇
  接受参保者体检报名后,定点医院会根据各慢性病种的报名人数,及时安排体检时间。定点医院对慢性病患者进行体检认定后,鞍山市社会保险局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医院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抽检。社会保险局复核通过的,定点医院会直接把《门诊慢性病卡》发放到患者手中。从明年1月1日起,新增门诊慢性病患者持医疗保险IC卡、《门诊慢性病卡》就医结算。
  按照规定,各慢性病种的认定时间为每半年一次,每年(12个月)复审一次,已经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此次不需要再次报名及体检。

  各病种按月设定支付限额
  今年5月1日,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新增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符合门诊慢性病种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慢性病种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住院相应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而是设立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月支付限额当月有效。记者王艳君

  24种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一览表
  慢性病病种 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A.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120元
  B.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运动神经源病150元
  C.糖尿病合并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症、慢性肾功能不全、脑垂体瘤泌乳素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支架手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350元
  D.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300元
  E.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 350元
  F.血友病 1500元
  G.慢性丙型肝炎在慢性病门诊进行抗病毒治疗时使用长效干扰素的费用实行限额补助3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期限
  为6-12个月,并根据治疗原则在 12、24、36周进行HCVRNA复查,符合用药条件的可继续用药。不符合用药条件或不进行复查的,应停止用药。 )
  备注
  1.经认定患有两种以上(血友病及慢性丙型肝炎除外)门诊慢性病种的,在其中一种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元;
  2.经认定患有血友病或慢性丙型肝炎、并同时患有其他门诊慢性病种的,给予两个病种的限额;
  3.经认定患有血友病和慢性丙型肝炎、并同时还患有其他门诊慢性病种的,在血友病和慢性丙型肝炎两个限额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0元。

  来源:辽沈晚报鞍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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