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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麻涌镇血友病患者可享医疗救助金分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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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5: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莞麻涌镇血友病患者可享医疗救助金分级救助
  今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麻涌镇设立的麻涌镇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已于 4月1日起开始施行。已经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可享受待遇的本镇户籍农(居)民,一次性个人负担医疗金额达到5000元(含)以上,以及对经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冠心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14种特殊病例患者住院治疗的,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均可获得专项资金分级救助。
  《办法》规定,麻涌镇农(居)民住院治疗在已执行社保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医疗救助资金按基本分段自付金额按比例计算支付。基本分段自付金额不足或等于2万元的部分,专项资金补助50%;基本分段自付金额超过2万元、不足或等于4万元的部分,专项资金补助60%;基本分段自付金额超过4万元、不足或等于6万元的部分,专项资金补助70%;基本分段自付金额超过6万元的部分,专项资金补助80%,其计算公式为:户籍农(居)民医疗救助金=基本分段自付金额×分段比例。同时,每个患者可多次申请,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市、镇两级各类医疗救助总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唐春 麻涌社会事务局基层管理室主任:“对于脑瘫,血友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病例的只要凭住院的结算单,无论队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多少,也可纳入这个专项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实际是麻涌镇对户籍农居民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模式的调整,即从原来商业保险模式转变为专项资金补助模式。这种医疗保障办法覆盖面更广,群众从原来商业保险的一次性享受待遇转变为可多次申请享受待遇,进一步减轻农(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专项资金由镇、村(社区)按辖区人口以7:3的比例,按全镇户籍农(居)民人口,以100元/人/年的标准设立,共约720万元。同时,接受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界人士的资助和捐赠。
  唐春 麻涌社会事务局基层管理室主任:“具体救助程序,农(居)民凭自己住院的社保结算清单,到村委会填申请表,由村委会汇总将有关资料交镇社保分局办理,由社保分局初审后交到镇社会事务局,按程序提交给镇相关领导审批,审批之后补助的资金将会直接拔入到个人的帐号,具体补助我们会根据他社保结算单上个人分段自费的金额按50%——80%的不同比例支付。”
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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