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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农合将血友病等12种疾病纳入"重特疾病"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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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1: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黑龙江省新农合将血友病等12种疾病纳入"重特疾病"保障范围
  今年,黑龙江省新农合在保持98%以上参合率的基础上,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同时,取消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县级住院报销起付线。来看报道。
  今年黑龙江省将深入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大病保障,(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将0-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两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特疾病"补偿范围,将报销标准提高到医疗总费用的70%),探索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重特疾病"保障范围。开展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县域外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增加到45%,封顶线6万元,起付线500元。)加强新农合资金管理,原则上85%以上资金使用要控制在县域内。
来源:哈尔滨电视台 记者:马茹 苏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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