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11年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政策解答
2011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于9月20日结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现将有关政策陆续作一解答。问: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基金支付比例见表。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小儿脑瘫不设起付标准。
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门槛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普通居民一类低保、
重度残疾人
三级医院60050%60%
二级医院40065%75%
一级医院20075%85%
异地就医60040%50%
备注:1.18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起付标准减半;2.连续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作者:佘军 喻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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